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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動辦法

活動辦法

臺南購物節X台灣燈會-龍耀臺南加碼天天抽萬元現金

一、活動期間
(一)有效發票/收據開立日期:發票/收據日期自112年07月01日(六)起至113年03月07日(四)23:59止。
(二)有效發票/收據登錄時間:112年09月15日(五)00:00起至113年03月07日(四)23:59止。
※發票/收據最終登錄期限為113年03月07日(四)23:59止,活動有效發票/收據登錄期限如有變更,依本活動平台公佈為準,每張發票/收據限登錄乙次,逾期未登錄者或填入資料不正確皆無法參加(輸入發票/收據截止時間以本活動網站系統主機時間為準)。

二、活動說明
【參與辦法】
1.全市店家:於活動期間內,自然人在登記營業地點於臺南市區域範圍內任一合法(包含稅籍登記在臺南)店家消費並取得統一發票、或收據,即可上網登錄取得抽獎資格;登錄金額累計滿100元即可得到1組抽獎號碼(累計200元,可得到2組抽獎序號,以此類推,大筆金額消費單次最高上限可得300組抽獎號碼)。
2.特約店家:於活動期間內,自然人在2023臺南購物節特約店家消費並取得統一發票(或於免用統一發票店家消費並取得特約店家收據),上網登錄消費金額享雙倍累計優惠(即於特約店家消費金額雙倍送,單次最高上限可得300組抽獎號碼)。
3.在此活動中Apple不是贊助者,也沒有以任何型式參與本活動。
※得到抽獎號碼後,如因會員主動刪除發票/收據,系統將重新累計登錄金額及產製抽獎序號,進而影響發票/收據與抽獎序號之間關連性。
※特約店家報名後,於活動網站公告之日0時起即享有特約店家資格,民眾消費即享有2倍抽獎機會。

【登錄說明】
1.使用活動網站或APP登錄發票/收據才可以參加抽獎。發票/收據登錄前,請確認持有之發票/收據內容及金額與本活動辦法及規定相符。

(1) 電子發票:掃發票QR Code登錄,或手動輸入發票資訊,登錄資訊應包含發票日期、發票號碼、消費金額、賣方統一編號等基本資料,完成登錄程序。
(2) 雲端發票(無列印紙本):指不印出紙本的電子發票,把發票儲存在各種載具,且已歸戶至財政部共通性載具手機條碼,並滿足條件「已是本活動的會員及在本活動中綁定雲端發票」,則該發票資料就能自動匯入活動中,累積金額參加抽獎。
(3) 傳統發票:手動輸入發票資訊,登錄資訊應包含發票日期、發票號碼、消費金額、統一編號等基本資料並完成登錄程序。
(4) 收據:登錄消費日期及消費金額、賣方統一編號(或為臺南市政府所屬機關或臺南市各區公所媒合之無統一編號店家、攤商,收據須蓋有經免用統一發票章及負責人私章或主辦單位認證之章(如自治會統一章等)。同一店家之收據每人單日限登錄10筆。

2.參加本活動之發票不得開立統一編號。


【注意事項】
1.加碼抽活動發票/收據登錄截止時間為113年03月07日(四)23:59,不在此時間範圍內者,不具中獎資格,惟主辦單位得視活動辦理情況調整發票/收據登錄截止時間。
2.消費日期非屬112年07月01日(六)起至113年03月07日(四)期間者,不具中獎資格。
3.傳統式發票(長條型)若因金額高或品項多等原因而產生多張發票時,應登錄最後一張有總金額之發票。
4.參加者於活動平台登錄個人資料時,即同意接受活動各項辦法,以及同意主辦單位於本活動相關平台、平面或其他媒體公佈中獎名單;並同意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蒐集參加者的個人資料(如:姓名、手機號碼等),作為抽獎管理、活動通知等使用,參加者須詳細閱讀,並視為了解與同意遵守主辦單位抽獎活動辦法及規定,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得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追訴相關法律責任。
5.中獎者已瞭解並同意主辦單位於官方平台公布中獎者部分電話於官方平台供兌獎使用,如登錄資料不全、不實或違反本活動辦法及規定,主辦單位有權取消中獎資格,且得追訴相關法律責任。
6.為維護活動公平性,「免用統一發票」中獎者若為該店家負責人本人、配偶、三親等內之親屬、家屬,或與該店家有受僱、承攬關係之人員,或其業務往來之廠商等者,並經主辦單位認定屬不合理之交易型態者均視同中獎無效。
7.免用統一發票之收據需標明購買品項及購買日期,並蓋有免用統一發票章,載明商號名稱及統一編號;如為臺南市政府所屬機關或臺南市各區公所媒合之無統一編號店家、攤商,收據須蓋有免用統一發票章及負責人私章或經主辦單位認證之章(如自治會統一章等),收據需保留以便日後中獎兌換,若上述資料不齊全之收據,視同中獎無效。凡惡意擾亂活動者,取消參加資格,主辦/執行單位並得視情況與登錄者聯繫以確認發票或收據明細。
8.如因會員資料不全導致無法聯繫進行確認,且該筆發票/收據明細資料有惡意擾亂之嫌疑時,主辦/執行單位有權直接取消該筆資料。
9.本活動之獎品以實物為準,網頁使用圖片僅供參考,不得要求更換顏色、規格、轉讓或折換成現金。獎項經兌換、簽收受領後,如有遺失、盜領、自行拋棄、毀損,恕不補發獎品。
10.如有任何因電腦病毒、程式錯誤、駭客、網路、電話、技術…等或任何不可歸責於主辦/執行單位之事由(包含但不僅限於以上原因)而導致如下情況並致使侵害或影響其他參加者、中獎者權益、活動公平與正當性,主辦與執行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中獎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1) 系統誤送活動訊息或中獎通知。
(2) 參加人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
(3) 活動未如預期之規劃執行。

11.參與活動之消費者,如有違反本活動辦法及規定,或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活動結果者,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有權立即取消其中獎資格,除追回獎品外,並追訴相關法律責任。
12.參與活動之消費者若因至店家兌換商品或購買商品出現商品損壞、過期等問題或其他消費糾紛,請洽詢原店家辦理或循消費爭議申訴管道維護自身權益,主辦與執行單位不負責商品糾紛及法律責任。
13.登錄發票之發票號碼、金額,或免用統一發票收據之消費金額,如登錄資訊有誤及活動網站或 APP操作等相關事宜有疑問可洽詢客服,由客服人員協助提報修改錯誤資料。已中獎序號所對應之發票/收據內容,恕不得修改。
14.本活動辦法及規定已載明在本活動平台中,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民事法律相關規定辦理;主辦單位保有隨時更改活動細節(參加方式及贈品內容、數量等)、保留、暫停及解釋內容之權利,並可取消任何影響他人中獎權益之中獎者的中獎資格,參加者同意依照及遵守本活動之更動決定,絕無異議。修改訊息將於本平台上公布為準,不另行通知。
15.因應疫情、天災、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主辦單位保有最終修改、變更、活動解釋及取消本活動之權利,若有相關異動將公告於活動平台。
16.若有參與臺南購物節聯合活動,且透過本活動抽出之中獎者,中獎者之相關資料經主辦單位確認無誤後,將轉交給予承辦該活動之單位聯繫後續領獎事宜。
17.若參加者不符合、不同意或違反本活動辦法、隱私權及安全政策者,主辦單位保有取消參與本活動的權利。
18.若有臺南購物節活動辦法及規定或活動相關問題,請洽詢: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執行單位:地平線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抽獎方式】
以公正公開方式抽獎,抽獎方式如下:
(1)天天抽(02/05-03/08)
02/05、02/06、02/07、02/15、02/16、02/17、02/19、02/20、02/21、02/22、02/23、02/26、02/27、02/29、03/01、03/04、03/05、03/06、03/07、03/08(共20天,抽獎日期、時間視實際狀況調整)
登錄時間:截至前一天23:59。
抽獎時間:委由專人見證於每日線上抽出當天獎項,惟遇國定假日暫停抽獎。
得獎公告時間:於次一工作日前公告中獎名單。
如遇當週有週週抽,則與週週抽一同抽出

線上抽獎及現場抽獎將會同專人協助見證,並於臺南購物節臉書公布。
主辦單位得依活動需求調整抽獎時間及地點。
主辦單位另規劃不定時加碼驚喜活動,詳情請隨時關注臺南購物節臉書、活動官網或APP。


【獎品抽獎及領獎說明】
1.中獎名單於抽獎後,最晚於次一上班日下午5時前公布於活動平台,將透過活動網站及APP中獎查詢及mail或簡訊告知中獎資訊,中獎者需於指定期間內提供完整兌獎所需資料,若在指定期間內未提供相關資料回填者(含因聯絡資料填寫不全或不實以致無法聯絡,又或因中獎者未查看或設定關閉接收相關中獎通知,以致未知悉自身中獎),皆視同放棄中獎資格。
2.領獎期限為公告日起14天內中獎人檢附以下完整資料(除委託代領切結書外),寄至活動信箱tainango112@gmail.com或親送/郵寄至「臺南市永康區中華路12號15樓之2 2023臺南購物節 領獎小組 收」上述資料經主辦單位核對無誤後始得領取獎品: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獎項領取確認單(親簽)
  • 中獎發票正本與消費明細(註:有關消費明細(或銷貨明細表)若為紙本電子發票證明聯,可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臺(https://reurl.cc/Y0vXMa)「一般性發票查詢」透過電子發票證明聯內的『4位隨機碼』,查看並畫面列印發票金額及明細資料。若為雲端載具等非紙本電子發票可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臺」查詢並擷取中獎的電子發票消費明細畫面列印。)
  • 委託代領切結書(委託代領才需繳交),逾期未送件者視為放棄中獎資格。

※單據須清晰載明消費金額、日期及明細且不可開立統編。
※若得獎者未於期限內繳交相關資料、資料不完整(如缺少舉證消費明細)、不正確或無法聯絡,視同得獎者自動放棄得獎資格。
※須繳交正本發票留存檢核,若統一發票中獎,因兩邊均須繳交正本發票,故無法主張影印紙本發票領獎,請民眾自行評估抉擇。

3.中獎人如因帳戶問題致匯款失敗者,將以電話或簡訊通知中獎者補件,中獎人應於接獲通知次日起7日內辦理辦理補件事宜,逾期未辦理者,主辦單位得取消中獎資格。
4.若中獎發票/收據、領獎憑證不符合活動規定、逾期領取、發票/收據遺失視同自動放棄中獎權益,將不另行重抽中獎者,但獎項價值新臺幣10萬元以上,則主辦單位保有遞補中獎者與否之權利。
5.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金額為新臺幣1,000元以上者,將依獎項價值納入領獎人個人年度綜合所得計算,中獎者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領獎憑證,須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利申報中獎扣繳憑單。中獎金額超過新臺幣20,010元者(包含20,010元),須依法扣繳10%機會中獎所得稅稅金,外籍人士需扣繳20%。若中獎者不願意提供資料,或未能依法繳納稅額,即視為放棄中獎資格,不另行通知。
6.發票/收據登錄中獎者屬下列情況者,即取消中獎資格:

(1) 發票/收據的消費時間非112年07月01日至113年03月07日。
(2) 發票/收據的消費地點非於臺南市設立登記之業者開立。
(3) 發票/收據手動登錄金額多於發票/收據者 (即因錯誤金額導致多產生序號而中獎者)。
(4) 登錄發票號碼與發票不符。
(5) 「免用統一發票」中獎者經查證為店家負責人本人、配偶、三親等內之親屬、家屬,或與該店家有受僱、承攬關係之人員,或其業務往來之廠商等者,並經主辦單位認定屬不合理之交易型態者。
(6) 非主辦單位認證之收據。
(7) 領獎時無法提供發票或收據。
(8) 開立統一編號之發票或收據。


7.主辦/執行單位保留審核、決定及變更獎項內容之權利,如因不可抗拒之因素,主辦/執行單位有權更換獎項為等值商品。
8.若中獎者不符合、不同意或違反本活動辦法及規定者,主辦單位保有取消中獎資格及參與本活動的權利,並對任何破壞本活動行為保有依法律途徑追究不當行為之權利。
9.因應疫情、天災、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主辦單位保有最終修改、變更、活動解釋及取消本活動之權利,若有相關異動將會公告於活動平台。
10.本活動綁定之雲端發票,發票登錄活動平台後,捐贈發票不影響本活動中獎兌換。
11.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宣,主辦單位擁有保留、修改、暫停及解釋內容之權利。
12.本人已詳細閱讀並了解與同意遵守所有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並同意提供個人資料作為活動參加使用,且並擔保所提供之資料並無不實情事,亦無侵害他人權益或偽造,變造他人資料,若有不實,願負一切民、刑事貴任。
※參加者如未滿十八歲時,應由其法定代理人、監護人等法定監護人代理簽核相關文件。
※參加者保證所填報之資料均屬真實、正確,無任何造假、杜撰。
※得獎人連絡電話需與參與本活動使用之電話號碼相符。
※獎項詳細內容與規格以實物為準。中獎者不可指定獎項之顏色、型號等,亦不可要求折抵現金或折換其他物品。

三、領獎相關
【領獎時間】
1. 中獎者須於得獎公告日(備取遞補為正取者經通知)次日起14日內(含)回覆主辦單位提供領獎相關資料,完成領獎前期作業,逾時視同放棄領獎資格;確認得獎資格及中獎品收件地址無誤後之次日起5日內(含)前完成領獎寄送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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